两个人借钱,欠条上写明了借款人,我在中间人处签字,如果欠钱不还,中间人是否担负责任。

一件糊涂事,办公室两位同事借钱,甲给乙打了一个五万元的欠条,乙之前告诉我想让我做一个见证,我就答应了,当时他们互相借钱的时候我也在场看着,后来甲就说让我做中间人,在自己签上借款人和按手印之后,我就糊涂的在中间人处签了字,甲还说让我做担保人保证没事,现在想来,我一点好处没有,还在中间人处签了字,到时候如果甲的钱还不上,我在中间人处,是否要承担代偿的责任?

第1个回答  2013-06-07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是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见证人多是指在合同现场,证明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亲笔签名的第三人。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责任承担不同,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怠于履行主合同义务时,担保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见证人仅仅有证明的义务,相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其仅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承担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如果你是担保人,在甲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怠于履行主合同义务时,你应承担责任(按照担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如果你只是中间人,就不承担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