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屋在出租, 但是租客每次都拖欠房租, 每次在规定付房租日之后电话联系房客催款, 房客就不接电话或者手机关机, 每次要发撬锁之类的最后通牒短信, 房客才会回电话,然后付房租, 我现在不准备租给他们了, 要他们搬走, 他们也不搬走, 说我们违约了, 因为合同还没到期, 我电话报警, 警察不受理, 请问专家怎么把他们赶走。
滞纳金问题,当时合同签的有点草率, 合同中有延期支付租金要支付滞纳金这条, 但是没有写滞纳金的比例金额,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收取滞纳金吗?还是只能自认倒霉?
关于解约, 合同中只是说任何一方要解约, 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并且解约方要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给对方。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只能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到法院起诉解除?
费用问题,像这种案子, 法院起诉的话, 我要支付多少费用?
可以要求支付延期利息。
以你说的情况,如果想不承担违约责任而解约,应等他再不按期支付租金时进行催要,给其合理期限自行支付,并保证证据,如到期仍不支付,你可以此为由解约,则他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