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客观评价华为的这种行为。
我是说的是华为这个公司,清退35岁员工这个事件符不符合劳动法。且怎么客观理解任正非的回应,以及怎么客观看待这个事情。
华为公司以欺诈为目的,以项目的方式欺诈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合同法,解除合同行为无效,而且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要求公司停止解除行为,至于员工ID重新设置是影响员工在员工在公司的工龄问题。其实我是觉得任正非是根据劳动法经济型裁员中转产、革新、经营方式的调整这一条文去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