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且公司五险一金也没买,这种情况公司负责任不

该找公司怎样进行赔偿

  不属于工伤,所以单位没有责任,伤者的情况属于非因工受伤,伤者在治疗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注意第十五条第一项)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07
心血管是慢性病中老年常见的病,估计很难得到赔偿,何况你妈的公司又是私企,没人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我妈,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且公司五险一金也没买,这种情况公司负责任不...
不属于工伤,所以单位没有责任,伤者的情况属于非因工受伤,伤者在治疗期间享受病假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注意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临时工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临时工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负责。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公司是否有责任
法律分析: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

在单位突发脑淤血单位有没有义务承担急救医疗费用?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的突发脑出血,如果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的,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患病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如果没有在48小时内死亡,就不属于工伤,单位不会给予任何赔偿的。如果脑溢血与工作有关,可以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按工伤进行处理即可,公司承担工伤等级鉴定的责任,因此,建议公司与家属协商解决,按规定鉴定工伤,并且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即可。

在厂里上班3年,厂里一直都没有买社保,突发脑溢血住院,花了10万多的医 ...
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再工伤认定,如果能认定工伤,单位需要承担责任

在单位上班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抢救了1个月最后还是死亡了,要不要赔偿...
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从你提供住院一个月后死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你可以和所在公司沟通,找出亲人在这单位上班的证据,比如工作服,工资卡,工作帽等印有公司标识的。因没签合同且没交五险公司已违法,请从这些因素去维护合法权益,获得赔偿。

我对象开车工作当中突发脑出血老板该不该给赔偿?
应该赔偿!你对象是在工作中发生的病发情况,并且在单位,单位有义务给予缴纳五险一金!性质认定应该属于工伤。同理可推定在工作中因为病逝被认定为烈士的情况。所以老板要赔偿!如果老板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费用。

...夜里突发脑溢血,公司送六千元后,不再出面了,公司应该承担医疗费用吗...
脑溢血属于自身身体原因,公司是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可以看公司是否给上了社保,如果没有上社保,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因为没有医保而造成的损失。(比如有医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就可以让公司承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