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6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简称中检院,原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
中检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药物食品检验所和生物制品检定所。1961年,两所合并为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1998年,由卫生部成建制划转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更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牌子,对外使用“中国药品检验总所”的名称。
1979年,成为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至今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00多名。2008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
硕士研究生分为四个学科专业:
1、药物分析学2、药理学 3、免疫学 4、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理学”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 月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时间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时间进行。(1)北京考生,应选择报考点1123(北京协和医学院)。(2)外地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3)如外地考生选择了北京报考点1123,则必须在北京参加考试。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等。
七、初试考试科目内容
1.药物分析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02分析化学④801有机化学;
2.药理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药理学④901生物化学;
3.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01免疫学④901生物化学;
八、本单位只招“全国统考”(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院研究生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理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
十、助学金、奖学金
1.我院根据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每学年8000元。
2.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基本助学金每月,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以奖励支持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十一、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2.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我院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五、我院研究生招生地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