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灌溉水库,承包前水库干旱,致使水库上游桥洞以南100米成为旱地,仅剩一条进水河沟,上游村委会将干旱的地包给了当地百姓耕种,而我去年承包水库时,近年雨水好,水库达到正常库容,水面覆盖了上游100米的农田,我的承包合同上没有明确水库面积,只有简单的注明,(溢洪道一下水位的自然水面)。如今当地百姓将上游的土地私自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开始在的水库上游垫土并圈了一个3-4亩大的方塘联通水库。致使我水库放养的鱼虾进入方塘内,无法解释。
开发商态度强硬,坚持是购买老百姓的耕地,用途不明,让我随意告。
我承包的水库水面用作养殖,自己放养的育苗,进入方塘内的水和鱼开发商说是从上游河道流的,与我水库无关。
我想咨询,以上事宜是否构成侵权,水库干旱的地百姓种地可以,现在我水库正常水位了,淹了地。农民就权利使用和转让吗。还有开发商以购买百姓耕地为理由,把我的水面圈成方塘自用合法吗。请高手指点。十分感谢
还有一个问题,水库上游那100米水淹地与我主水库之间有一条进村道路,道路中间有一座桥连接。因为我包的是小型水库,60年建的,主管部门暂时没有确定桥以南的水面是否规水库。
而且开发商不承认(溢洪道以下自然水面)这一说包括桥南,因为再往南是与河沟相通的,
他们会问,*难道顺着河往上有水的都是你们水库?* 关于水库与河道相连接这块,有没有什么规定,多少米范围算水库。
有没有场地照片发来看看
追问这水库真大, 河流堤坝形成的吧, 有几千亩, 说实话我承包水库, 都是西北丘陵地带修筑的小水库, 小二型, 一型水库, 对你这样的河流水库接触非常少, 不怎么了解, 只能说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