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在温州机械厂工作时认识一贵州的女同事,我是湖北的,那时我就喜欢她, 她那时有男朋友。我就放弃了。今年听说她和那男的分手了,然而又有想追她的念想,我用QQ向她表白,她拒绝了。如今她说她刚去了广东 没钱,于是开口向我借1000块钱,我就答应了。我就想问一下,这女的是不是以我喜欢她为骗我钱的借口。本来我想拒绝的,可是我真的喜欢她。这女的性格内向,表面看起来老实。大家觉得我这钱能借给她么?
不过她好像又有男朋友,
那就果断不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