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就业协议书发了4份,当时学校非让签,就在公司随便盖了个章。然后给了学校两份,另两份在我手上。

像这种情况,协议生效吗?
我毕业后,档案打回原籍了,也就是石家庄。我现在的派遣证在今年六月份就到时间了。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我想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人事代理。
据说办理人事代理除了带上各种证件外,还要带上就业协议书。
我现在愁就愁在就业协议书这一步了,我觉得我这两个盖过章的肯定不能用。
我现在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理这件事情了。
是我回学校再买一份就业协议?给卖吗?
我没有留给盖章公司就业协议书,那么我这个是不是就不生效了?
不需要公司开具什么解约函什么的吧?而且我估计当时为了敷衍学校填写的那个也不规范。

第1个回答  2013-03-13
一般和单位解释下就可以了,说你不去他们那上班了,除非是很正式的集团大公司等,一般不会追究你责任
但愿能帮到你,希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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