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广西的农村,现在政府修一条高速公路通过我们队的山坡,以前我家的那块地是茶子树地,是十几年前集体分到小组,再从小组分到个人的。现在政府征地,原来小组的一户成员现在却说他也有一份,我不同意,因为我家山地上的桉树我都种了两年多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这方面的诉求。现在他说要告我家,还说材料都准备好了,他到每家每户去求人家签名,叫村民承认那块地他有份,可能从中给点好处吧,我们村里都是勾心斗角的,我现在孤立无援,该怎么办。跪求好心律师帮忙
谢谢,前一段您说的很对。不过我们队分地时是没有图纸备案的,而且有些分地成员和小组成员已被他利用,有些暗中勾结,有些不敢出声。还有去乡镇确权需要什么材料、谢谢,我是贵港的
追答所以就是怕他们不敢出声,一旦有人愿意站出来,就叫他们写好证据,按上手印,这样就有保障了。你要先问问大队部,或者是乡镇里面,要勇敢的走出第一步,在百度问的话,大家不是亲身经历,对你的叙述也不尽了解,所以只能起参考作用。要勇敢的找到能帮你们的人,去当地咨询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
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当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
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农村土地确认权类纠纷出了原则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很重要!)。
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 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调整的形式进行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发生纠纷怎么办?找谁解决?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
1、土地确权纠纷找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
已经确权的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已经确权的土地有纠纷怎么办
1、协商处理。土地争议产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协商;2、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两个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两个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裁决申请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须...
农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
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首先需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政府介入处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乡(镇)政府需根据发包方上报...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纠纷,应当是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来进行管理,所以也是可以解决当地的人民政府在其中协调,能够协商解决最好。 一、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1、妥善处理机动地、...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当是运用土地确权都要方法和原则,具体需要了解到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还有就是主体内容之后,还可以请求政府在其中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话,还可以到法院提起确权的诉讼。 一、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土地确权争议处理: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
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有纠纷怎么办
1、有土地证就能更好的流转;2、有些农业补贴是根据土地确权证来发放的;3、有此证确权的土地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农村土地确权证书可享受补贴政策,以及征地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土地确权证有纠纷怎么办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
1.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明确,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过程。2. 当村民小组之间发生土地纠纷时,首先应尝试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3. 若协商未果,土地纠纷应提交给人民政府处理。4. 在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后,依据该处理结果进行土地确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