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个回答 2021-06-01
先是到派出所询问得知,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应的介绍信,说是公安机关只针对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对个人开具,我们只好让亲戚那边把这个介绍信加急邮寄回来,再拿着这个介绍信再次到派出所,结果派出所说是需要用人单位来人才行,个人拿介绍信还不可以,可是这是家外省的单位,人家根本不会来人的,我们在派出所又说了半天好话,最后还是办事民警看着确实是没办法,检查了介绍信查询了网上个人信息后,才终于开出了这个证明。
我后来在网上查了下了解到:公安部在2015年就有过“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说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当时派出所说要求的与公安部的说明是一致的,并且最后派出所民警也没有硬依照规定让用人单位来开具证明,要不然还真是办不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在外省市就业的人员遇到的这类情况是经常的,外地企业根本不会派人到千里之外的地方去为员工开具证明,基本上都是用人单位给了一个需开具证明的介绍信,让就业人员自己拿着介绍信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自行开具,可是如果派出所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话,个人是无法开具这个证明的。
公安部发布的“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的说明,本意是减少群众在工作生活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可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单位并不会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依然单方面要求人们出具各种各样的证明,一边是有的单位严卡着必须要证明,一边是公安部门说不需要开具证明,在中间的办事群众却是两头跑,不知道该听谁的。
其实在有些地方,已经实现了这类业务的网上办理,比如:青岛公安推出的“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群众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医鉴定查询、非正常死亡证明可以在网上和手机上办理,不需要再跑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办理。只要在这个APP上注册认证通过后,这几项业务就可以实现网上办理。这种模式就很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那么在外地就业的人们不用回到户籍地也能办理。
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逐步打通政务信息流转通道,化解证明泛滥的顽疾,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数据信息,实现跨部门、跨省市的资源共享,变“群众跑腿”为“数据共享”,实现群众“零跑腿”,真正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