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有哪些啊???

如题所述

一、简要说明

首先是美国宪法里的规定。

其次是具体法律规定有《少年法庭法》、《联邦青年矫正法》、《青少年犯罪法》、《青少年教养法》、《少年法庭和家庭法院的标准》、《少年法庭模范规则》、《防止虐待未成年人和待遇法》;《未成年人电视法》、《通信内容端正法》、《未成年人在线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隐私规则》和《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

二、具体阐述

青少年法(Juvenile Law)是一系列以青少年为对象或主体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在美国,保护青少年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有《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案》。

青少年法适用于那些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一般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美国,青少年法主要由各州来管理,大多数州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国会在1968年通过了《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法案》(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anc Control Act),该法案在1972年修订更名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案》(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Act)。

该法案明确定义了青少年3罪(Juvenile Delinquency),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各州法律必须与此一致。

在美国,少年犯罪有专门的司法程序。当青少年被指控犯罪,处理的程序与成人犯罪是有很大区别的。青少年犯罪被称为“违法(delinquency)"行为,需要青少年法庭(juvenile court)来改正其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青少年法庭会尽最大的努力来教养(rehabilitation),而不是处以监禁(incarceration)等惩罚。只有在像谋杀(murder),绑架(kidnap),纵火(arson)和强奸(rape等重罪案件中,青少年才会被当作成人来对待,这将取决于法官的判断。

青少年的权利与成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例如,青少年不可通过陪审团审理案件,在许多案件中,他们也没有参与公开庭审的权利。但是,青少年有权知晓所有对其违法行为的控告,有权获得听(hearing),有权与控诉方对质。

扩展资料:

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少年法院的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司法管辖区都有自己的少年法院。在美国,除了联邦立法,各州立法中也有少年司法制度。

在创建之初,美国少年司法制度将与少年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都纳入少年法院的管辖范围,体现了关爱和保护少年的司法政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少年暴力犯罪成为美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美国少年司法制度走向强硬化。

这是美国司法系统考虑到社会利益和少年利益需要兼顾后作出的选择,这一倾向至今未变。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演变可以简述如下。

1、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形成

美国强调政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设立少年法院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颁布了《少年法院法》,规定少年审判机构与成年人审判机构相分离,界定了少年法院的管辖范围,强调少年司法程序与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的原则性区别,明确规定少年司法的目的是矫正而非惩罚。

此后,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为了解决少年司法实践中产生的问题,美国联邦及各州陆续颁布了一些专门立法,其中都延续了《少年法院法》的核心规定。美国少年法院的建立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指导原则,少年法院的管理对象主要是:触犯刑法的少年。

基于身份违法的少年,即做了成年人可以做但未成年人不可以做的事情,如逃学、离家出走、酗酒等;被忽视教养的少年,即缺乏父母照顾、监护或在生活上不能自理、被遗弃的少年等。

2、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变革

受少年犯罪率上升等因素影响,20世纪70年代,美国各州建立了少年司法分流制度,通过分流将犯罪行为轻微的少年排除出司法程序,将罪行严重的少年交由成年人刑事法院处理。实践证明,该制度减少了司法成本,提高了结案率,在督促少年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维护了社会治安。

(1)、案件输入阶段的分流

美国少年司法体系独立于成年人司法体系,有独立的运行机制,参与主体包括警察、少年法院(庭)、缓刑监督官、政府律师和儿童代理人、少年收容所、少年教养院和一些少年福利机构。进入少年司法程序者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被移送的。

美国各司法管辖区都有自己的移送制度,各州的移送制度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任何官方或个人(少年的父母、老师、邻居以及普通市民等)都可以控告违法犯罪的少年并提出申请要求少年法院予以处理。

(2)、审前分流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少年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有关部门可以进行分流。分流的结果有三种:无条件释放涉案少年;将一些涉案少年移送监管部门、福利机构或成年人刑事法院;案件进入少年法院。将涉案少年送往成年人刑事法院,是对少年法院管辖权的放弃。

(3)、审判过程中再分流

在美国,被提交到少年法院的案件将近一半是由接纳部门根据少年的特殊情况进行非正式处理的。在大部分司法管辖区,触法少年只有保证将被害人的损失恢复原状、在学校出勤、遵守服用药物的建议或宵禁等,才会得到非正式处理。这些少年服从缓刑监督官的监控,因而这一处理方式也被称为非正式缓刑。

非正式处理措施执行完毕,案件即可终结,否则,案件将进入少年法院。案件正式被少年法院接纳后,法院通过审查相关证据,认定少年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同时认为由成年人刑事法院予以处理更为合适,便可作出放弃案件的决定。

对于一些初次违法、年龄较小的触法少年,法官一般都会判决将其移送监管机构如矫正所、教养所、训练营等,或者判决附条件(判处罚金等)释放,以降低再犯率,弱化标签效应。

一些犯重罪的少年将在监管机构被监管至成年后再次移送刑事法院予以处理。近几年来,美国少年法院采取了很多措施突出少年司法的矫正功能,如密苏里州的小型矫正中心疗法在整个美国被复制。立法者、矫正官和政府工作人员都承认,将资金从少年拘留所投向社区矫正机构能降低再犯率并节约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法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05
少年法庭可以采取多种判决方式:保护观察、家庭监禁、电子监控、支付罚金、赔偿损失,训练营地的短期安置等。

1.保护观察(Probation)

保护观察是一种并不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虽然法院判决或宣称少年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但只要该少年不再进一步实施违法行为,并能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即可对少年判处保护观察,赋予其一定条件的人身自由。不管少年的行为性质如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法院通常都会判处保护观察,大多数州已将保护观察作为一种刑罚替代措施。据统计,经少年法院审理并被判决有罪的少年中,大约60%适用了保护观察。{5}

保护观察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之上:将不良少年放置到社区内,使其恢复正常生活,这样的矫治效果要好于设施内的处遇。保护观察的目标是使少年恢复正常的生活,重新成为社会的一员。要实现这个目标,保护观察员的工作极其重要。目前有些少年法庭并未采取保护观察措施,对于这些法庭来说,案件负担非常严重,从而导致对少年本应为细致、个别化的辅导和监督,只能代之以偶尔的、敷衍的电话访问的形式。20世纪90年代,美国少年司法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作了一项调查,各法院判处保护观察的案件数量差别很大,从2件到200件不等。各法院平均受案41件,其中30件被认为是比较理想的。{6}

对于那些初犯、危险性不大的少年,一般无须进入审判程序,而被施以保护观察;对于那些较为严重的违法少年,则须经过法庭审理,最终作为设施内监禁的替代措施,对其进行保护观察。在美国各州、甚至在同一各州的不同司法权限下,保护观察员的职责都有所不同。但对于任何案件,保护观察的基本功能是:对少年法庭和家事法庭中的案件进行甄别和筛选;在处置和判决前对少年进行调查法院指令保护观察员对违法少年进行监管。由法院作出的对少年监管的保护观察令,一般要求少年遵守法律、按时上学、定期会见保护观察员、在社区范围内活动、夜间在指定的时间段内不得外出等。法官有权力限定上述条件。保护观察机构中,有些对那些刚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少年进行监管,有些则负责执行少年拘留,或者管理当地的居住性设施和其他一些矫治措施。

保护观察自其产生时起就被认为是一项很好的措施,直至今日,也很少受到司法审查。但是现在基本一致认为实施保护观察的条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在少年法庭中,保护观察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少年参与到社区活动中,通过治疗和引导,使其恢复正常的生活,如果条件不能实现上述目的,则不得适用保护观察措施。

2.家庭监禁和电子监控(Home Confinement and Electronic Monitoring)

对于少年监狱和拘留中心等替代措施的研究,促进了以社区为基础的多种措施的发展。为了避免标签效应,少年法庭大力寻求惩罚性最小的替代措施。

(1)家庭监禁

家庭监禁也称作House Arrest或Home Detetion,就是在少年的家庭环境中对起实施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家庭监禁一般由少年法院保护观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内容包括每天与违法少年见面,每天与少年的家长、老师和雇佣者见面。{7}

除了上学、工作及其他事先取得许可的事情外,少年通常被限制呆在家中。少年不在家里的时候都要受到家长和保护观察机构的严密监管。家庭监禁措施的倡导者指出,这种方式的花费还不到将少年置于监狱和拘留中心花费的四分之一。

(2)电子监控

电子监控是由家庭监禁变换而来的一种方式。电子监控或者称作“跟踪系统”,一般来讲有两种类型:主动的和被动的系统。主动的系统主要用需要对少年进行持续监督的情况。此时少年的脚踩、手腕和脖颈需要戴上传感器,在活动范围100到150英尺内,这个传感器能够发出持续的信号,信号的接收端则与家里的电话相连。如果这个少年在指定的时间内,并没有在指定的活动范围内,那么系统则会发出信号,对监督者发出警示信息。在被动系统中,少年通过电话发出信号以回应computer—activated Calls.少年可以将手腕上配置的特殊插头插入传感器中,也可以直接回应电话(少年的声音已经被提前输入,电脑可以通过程序辨认)。这两种方法可以通过电脑核实在指定时间内该少年是否在指定范围内活动。{9}

3.罚金和赔偿损失(Fine and Restitution)

美国各州现在都批准罚金和赔偿损失可以作为一种刑罚替代措施,并且可以成为保护观察的条件之一。赔偿损失是由法院判令少年以金钱或劳动的形式对受害人或其社区进行补偿。学者Anne schneider认为赔偿损失这种措施是基于少年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的理念。当该少年的行为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损失时,他应该予以赔偿。少年法院通常根据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对少年判处赔偿损失。方式之一是法官根据在判决听证(sentencing Hearing)中违法少年与被害人的陈述决定赔偿的金额;方式二是法官根据内心确信直接判定违法少年应当赔偿的金额;方式三是将被害人和违法少年召集到一起,共同协商并决定赔偿的数额,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罚金则是由法院判处由少年或其家长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罚金很少单独作为一种处置方式,通常情况下,罚金与其他处置措施如保护观察等共同适用。被判处的罚金中,有一部分用于法庭的审理费用、对少年进行毒品和酒精治疗的花销,以及补偿被害人的损失。

4.训练营地(Boot camps)

训练营地是一种较新的形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只有10所。{9}最早建立的训练营地是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奥尔良教区,时间也不过是在1985年。几乎所有的训练营地都仅仅适用于男性少年。同其他成年人训练营地一样,这里接收那些“中等程度”的违法少年——他们并不能在严厉性较小的措施中得以改正,比如保护观察,但是也并不是那种最“顽劣”、难以改造的少年。当然某些类型的违法少年也不被训练营地所接受,比如性犯罪、持械抢劫及有犯罪记录的严重暴力行为。大部分训练营地接收15到20岁之间的少年,但是也有些例外,比如密西西比州接收少年的最低年龄为10岁,阿拉巴马州接收12到13岁的少年。{10}

训练营地的花费一般低于传统的州立监禁机构。根据美国学者Michael,Peters和他的学生们对训练营地所作的调查显示,训练学校中每个少年的费用(6,241美元)大约是在州立监禁机构费用(11,616美元)的一半。但是,训练营地的费用还是远远超过保护观察的费用(516美元)。{11}大多数在训练营地的少年都要经过90—120天的一训练,阿拉巴马州的训练时间则较短,只有30天左右。这里的少年要接受军事化管理,强调对一身体的训练,每天要工作3到6个小时。所有的训练营地都有文化教育,并且大部分营地还进行假期辅导(vocational Education)、工作技术训练和就业培训,对毒品、酒精的使用作指导。

大部分训练营地还要对训练结束后的少年进行照管和监督。有些州,少年从训练营地释放以后,还要接受社区的密切监督。在丹佛,少年从训练营地被释放后,还要到以社区为基础的一种特殊学校接受为期6个月的学习。

5.假释(Parole)

假释也称为释放安置(Aftercare),就是在少年在被判处刑期执行完毕之前被释放。少年假释最早源于早期的避难所,那时要求少年执行完刑期后,还要在个人家庭中居住,并在这里工作几年。负责少年的衣食住行是这些家庭的责任,当然他们也有权力决定这些孩子何时能获得完全的自由。

现在,少年是否符合条件能够予以假释,则由少年被监禁机构的人员来决定。但是,将对少年作出是否予以假释这种重要决定的权力委托给监禁管理人员,也会产生很多问题。按照传统法律关于不定期刑的规定,赋予监禁管理人员以假释的权力,他们可以在相当长的期限对少年决定是否予以假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6
不太清楚。美国有联邦法体系和各州的法体系,各州的法律自成体系。而且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除了制定法以外,多数州都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总之比较复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美国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有哪些啊???
一、美国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法律条文和规定包括:1. 《少年法庭法》(Juvenile Court Act):规定了少年法庭的设立和管辖范围,强调少年司法程序与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的区别,明确提出少年司法的目的是矫正而非惩罚。2. 《联邦青年矫正法》(Federal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Act):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

美国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有哪些啊???
首先是美国宪法里的规定。其次是具体法律规定有《少年法庭法》、《联邦青年矫正法》、《青少年犯罪法》、《青少年教养法》、《少年法庭和家庭法院的标准》、《少年法庭模范规则》、《防止虐待未成年人和待遇法》;《未成年人电视法》、《通信内容端正法》、《未成年人在线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隐私规...

在美国对未成年人犯法有哪些法律?
在美国对未成年人犯法的法律有:《少年法庭法》《预防虐待儿童法》《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儿童在线保护法》《禁止未成年饮酒法》等等,具体如下:1、《少年法庭法》世界上第一部青少年法规是1899年7月1日美国伊刺诺斯州第41届州议会通过。共21条,规定了该法调整的对象和少年法庭管辖的范围,少年法...

欧美国家的十四岁未成年人犯罪怎样处罚?
在美国,对于14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遵循一般法规定,即这些青少年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然而,各州对于承担刑责的年龄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州将年龄界限设定为8岁至15岁之间。当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时,警察会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决定是直接通知监护人将其领回还是进行拘留。对于较轻的罪...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唯一不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
首先,第37条A款强调了保护儿童免受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的必要性,规定未满18岁的人不应受到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惩罚。这一原则显然与美国的部分司法实践相悖,比如密歇根州校园枪杀案中,15岁的伊森·克伦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且终身不得减刑,这似乎违背了公约的精神。公约的第40条进一步要求缔约国设立针对...

美国未成年人
你要知道你告她会有什么后果吗?别说美国的法律怎么样,就你告他这一点,就能撕碎她的心!有很多东西我说了你可能不明白,但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那就是;你自己当上父母的那一天!!! 如果她以前经常的无理由的打你,那有可能是有虐待倾向,但是偶尔打你,是很正常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美国恶意补足年龄规定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刑事责任是我国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仅在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就有14个条文22处提到了“刑事责任”,在附属刑法条款中,刑事责任这一术语则更为常见,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刑法中有关犯罪和刑罚的规定都是围绕“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刑事责任”而展开的。

美国教育纪录片《少年犯》,西方这样惩治青少年犯罪,值得借鉴
美国教育纪录片《少年犯》揭示西方青少年犯罪惩治之道 在广阔而严密的沃巴什谷惩戒所,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最高安全监狱中,两千多名最危险的罪犯被铁网与电围栏双重守护。这里的D区,一个特殊的角落,容纳了40位少年,他们因极度暴力和层出不穷的罪行——从抢劫到谋杀,被赋予了成人的审判,最轻的刑期也...

美国法律规定无期徒刑最少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狱
有的州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州刑法典,多罪刑期相加美国没有无期徒刑,刑罚也轻重不一,监狱不足。立法机关可以在其他立法(如安全方面和劳工方面的立法)中规定罪刑,青少年犯罪率提高。适用不定期刑或幅度刑,供各州立法参考,但很少执行,有的高达一二百年,但未正式生效。因而罪名和定义很不一致,...

附条件不起诉国外规定
德国的《刑事诉讼法典》规定,对轻罪可暂时不提起公诉,但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已超越了法律的轻罪限定,包括经济和青少年犯罪等中等严重案件。日本的《刑事诉讼法》第248条允许检察官根据犯罪者情况灵活决定起诉与否,其范围涵盖所有刑事案件。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可以根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