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 当事人(中间介绍人), 甲方(工程发包方),乙方(工程承包方)
情况概述:去年通过当事人联线,甲方将一工程项目交与乙方建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口头指派中间介绍人去找甲方拨付工程款,70万工程款(现金)全由中间人打的收条。(中间人没有授权委托书)。中间人数次将工程款交付于乙方,当这个过程中全是现金交易并且乙方没有给中间人打收条。
现在的情况是:乙方只承认自己拿了60万工程款,但是中间人已经从甲方拿了70万。中间10万块钱的差额现在乙方在找中间人要。并打算起诉中间人。
如果中间人确实已经把钱给给了乙方,是不是这个哑巴亏就吃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