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下岗的工人补助工资,有这政策吗?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被分配到我们县交通局路桥公司上班,工作两年后,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大势,下岗了,作为一个下岗工人,我并没有应此而松懈,还是努力的赚钱养活一大家人,同一起退伍,同一起分配到一起的战友也因此和我有着同样的命运,可现在我的战友告诉我他们享受了下岗以后的补助工资,(合计4000块一年)我却没有。战友告诉我说:我们公司是125人,只有28人享受此待遇。而偶也不是此待遇中的幸运者,麻烦有知情的高手指点下,国家有没有这样的政策,而我又可以在哪里找到这样的条款条例。诚心的向高手求助!!感激万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3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下岗的工人,没有补助工资相关政策,但有关于对下岗工人的失业保险金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4-07-20
国务院令第258号颁布日期:19990122 实施日期:19990122 颁布单位:国务院 (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 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后面还有自己看看吧!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4/content_20258.htm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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