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82年建的,石头房,现在想搬了重建,《房子以经被搬了》,老房子手续齐全,自家开始动工,只是和村里打过关照。可没过几天,镇建设局,来人强行进行拆除,原有的四面二米多高墙,经被强行推倒,只掉下不到1米高,我想问国家现在是不是鼓励旧房子改造。他们平什么到这二话没说就推了,那部长还扬言,这房子绝对盖不起来、《国为我们钱没交给他》,那部长走时还说了一句,旧房子改造,要按平方重新交钱,说是一平方是50元,我家是长11.5*8.5,二层半,大概也就是260平方《上面半层是算半平方》,老房子是10.5*8.5,也就是95平方,我想问他说这一平方50元,是否是现在规定。还是什么意思,
翻建农村房屋这五个手续你办好了吗?少一个都不能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