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即将要毕业的大学生.
我之前已经在一家公司实习了,实习到3月1号就结束了,现在公司要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我还没毕业,这样能签劳动合同吗?
PS:不签劳动合同就没工资拿,所以还是希望和公司签合同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又违反了学校的规定.
但是我看到有文章说:
一个人不能同时在2个单位,学校也算1个单位
因为我只有一个档案,不能放2单位
还有,我们公司可能不会愿意签学校的三方协议,这样的话势必影响学校的就业率,学校会不会因此卡我们的毕业证什么的?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1、首先,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是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劳动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规定未毕业的大学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条中规定的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中并不包括在校学生,学生身份并不当然限制您作为普通劳动者加入劳动力群体。
2、其次,根据《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因此,只要大学生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建议,如果大学生是勤工俭学,即指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大学生是以就业为目的,寻找比较固定的工作,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虽未毕业但向公司表达了求职就业愿望,并进行了求职登记,求职人员登记表中登记其为某届毕业生,而也存在实习年。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