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五十六)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作业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源环境或通风环境的,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
(五十七)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工作班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班中间测1次,取平均值。
(五十八)应当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增加风机能力、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保证风量,并采用分区式开拓方式缩短入风线路长度,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
(五十九)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六十)露天煤矿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减少高温和热辐射的影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日照最强烈的时段作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高温危害防治
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对高温危害有明确的规定。首先,生产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上限分别为26℃和30℃。一旦超过这些温度,需缩短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提供高温保健待遇。如果空气温度超过30℃(采掘)或34℃(机电),作业必须暂停。高温监测方面,无生产性热源的场所需选择3个测...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职业中毒防治
煤矿作业场所对职业危害的防治有着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对化学毒物的管控。首要关注的化学毒物及其最高允许浓度包括:一氧化碳(CO)为0.0024%,二氧化氮(NO2)换算后为0.00025%,二氧化碳(CO2)限值为0.5%,硫化氢(H2S)的浓度不得高于0.00066%。在监测这些毒物时,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特别...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煤矿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至关重要。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承担防治工作的首要责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规划、计划制定和人员职责分配等工作,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得到有力领导。设立专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详细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如责...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粉尘危害防治
(三十九) 防尘洒水系统: 永久性水池容量至少200m3, 配备备用水池和水质过滤装置。(四十至四十三) 在掘进、炮采、采煤等环节, 采用湿式作业、喷雾降尘、净化风流等措施。(四十四至四十六) 采掘回风巷、煤仓、溜煤眼、运输走廊均需安装喷雾或除尘设施。(四十七) 锚喷支护时实施湿式钻孔, 作业地点设置风流...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煤矿粉尘危害防治
作业人员作业地点 井下其他场所 地质刻槽、维修巷道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露天煤矿 钻机穿孔、电铲作业 下风侧3~5m处 钻机司机操作钻机、电铲司机操作电铲 司机室内 地面作业场所 地面煤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噪声危害防治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中,对噪声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噪声判定标准为:当员工每日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超过8小时,噪声声级应限制在85分贝(A);如果时间不足8小时,根据实际接触时间,声级限值按接触时间减半、增加3分贝(A)计算,但不得超过115分贝(A)的上限。每年,煤矿作业场所的噪声监测...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正文内容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强调了对矿工健康的保护。企业需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设立专门的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负责防治规划、制度的制定和职责分工。煤矿建设项目需提交相关报告,以便监管机构审查。企业需定期检测职业危害因素,采用新技术优化生产环境,确保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并进行...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总则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的策略。在防治工作中,遵循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以及依法监督的原则。职业危害的监管体系采用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有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进行监督的法定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要求煤矿企业详细申报其基本情况,包括煤矿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矿井类型(井工矿或露天矿)、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经济类型、采煤工艺(如炮采、高档普采或综采)、建井日期、投产日期、设计能力以及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等。申报表中详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