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因为女方嫁的丈夫不是和自己相同的城市,离婚后户口还放在男方的话就有好多的事不好办,所以女方就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请问法律上允许吗?请速回!!!

第1个回答  2021-08-20
按照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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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25
可以的,关键在于你能否拿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需要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第3个回答  2020-01-15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
需要如下材料,1、计划使用情况证明、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2、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后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第4个回答  2007-10-30
法律上允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20-04-11
你好,只要你娘家所在村组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同意,公安派出所准许迁入即可。当然城郊待搬迁地区户口禁止迁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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