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房产证名字写女方的,贷款也是用女方的户口去贷,但之后还贷款的钱由男方来还,这样婚后算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不是共同财产,那需要怎么做才能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为男方之前有一套房子,所以这套房算是二套房,首付款和税相对来说比较高,而女方是一套房,所以用女方户口贷款,房产证也写女方的,但还贷是男方还的!婚后一定要公证才能是夫妻财产吗,可不可以加上男方的名字为共有人,或者签份协议证明房产不管谁的名字谁付首付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平均或协议分配,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