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小卖部的,然而在不知道是假货的情况下,在一个批发部的业务员手上进到一批假红牛,对他太相信,没有要二联单,被红牛公司的业务发现了,被拉走了,然后报工商,工商局来我把给我假货那个人给了工商,工商也把人给带走了交给公安局,那个人也承认他给的假货,也说了我们不知道,我是109进的货,然后不知道什么情况,工商局的人又去公安上把人给提出来,放了,然后那个人就又跑了,一直都找不到人,现在工商局把我们的门封了,说要罚款我们12.8万,我们求爷爷告奶奶的讲情就让我们交了保证金4.5万,把门给打开了,因为一家老小就靠这个店生活呢,我也知道我该罚,可是我也特冤枉,他们为什么不去查那个给我假货的人呢!给假货的说货是他老板的,也就是说是那个批发部的,他又证据,可是工商把人放跑了,罚我们款,他们都是在逍遥法外,我是不是太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