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91年在我们村里落下户口,没有得到地,98年土地调整也没给我家分地,后来找开发区的领导,领导说土地分不到了,只能到时候解体了给你们个说法。现在,村里的土地要占了。据说是一次性都占没,房子给分住宅楼,可是不解体。也就是说对于我们这种没有分到土地的没有什么补偿,但是土地都占没了。他们有土地的可以得到补偿,而没有土地的现在什么都得不到。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