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从纯法律角度看药家鑫案

我断断续续的在关注着这件案件,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看到,在一审、二审的时候,在法庭上就有很多的记者架着长枪短炮在庭审现场拍摄。我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庭,就犹如在审判未结束之前判了他死刑。我同意辩护律师所说,法庭以外的因素,导致审判很不公平,媒体极具倾向性的报道,迫使司法机构判处药死刑。我感觉,一个不公平的审判过程,不论判决结果何等的大快人心,总是令人觉得很窒息,很难以接受。。。。。。就算是一个是一个在全人类的眼前犯下滔天罪行的人,无论他有多么该死,我也希望他接受一个公平的审判的权利得到有力的保障,否则,我总是觉得难以接受··········· (不想被某些无聊的人骚扰,我匿名了,要骂我的,可以在答案里骂,但如果你违反百度规则,我一样会举报你)
判不判死刑我倒是不怎么关心,虽然我一直是支持废除死刑的。。。。但是,一个不公平的审判过程让人很难受,即使是恶魔,也不能未经审判就枭首示众啊。。。。。安抚受害人家属是应该的,但是被告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就算全中国的人认为他要死,也只能经由司法程序来定罪判刑,现在又不是战时紧急状态。。。。。

第1个回答  2011-08-16
你有这样的认识已经相当不错了。
药家鑫案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判处死刑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药家鑫撞人后又刺了八刀,完全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有加重情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以为判处药家鑫无期、死刑、死缓都是没什么问题。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判处药家鑫无期也并无不可。药家鑫之所以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就是因为外界的舆论压力太大所导致。
第2个回答  2011-08-16
首先 我没有详细的了解药家鑫一案。
不过 我知道的部分是 他首先 酒驾。撞人。逃逸。外加捅人。在逃逸
在加上他对于社会恶劣的影响 导致被判死刑 是可以理解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6
我也觉得这次判决有些欠妥。
药同学这样的行为虽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是我觉得他在主观上没多大罪过,没预谋,没动机。应该更多的是处于一种害怕恐惧承担法律责任和不知所措的心理。
看见张妙的求救却连刺8刀致死,这样的手段是比较残忍,情节比较严重。量刑最大判死刑也可以理解。但是对立即执行我就不认同。他是做了多伤天害理的事要立即执行?有好多案例的情节比这个严重多了咋没见立即执行?
法官这样宣判其实就是外界舆论压力。这个案子我认为是给“交通肇事罪事后逃逸”继而故意杀害被害人树了一个“典范”。以后这类型的案例如何判决或多或少都会以此为标杆。量刑幅度就这样无形的提高了。
立即执行太过严历了。死缓就够了。慢慢改造,何苦一命抵一命。没有体现刑法的人文关怀。

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药家鑫案?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第二个阶段。药家鑫连捅被害人数刀致使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上,药家鑫希望被害人死,是主观故意。客观上,药家鑫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3、至于网上的“激情杀人”之辩,纯属是脑袋发热,胡说八道,简直是放弃了为人的最后一点良知。...

药家鑫案件的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药家鑫虽将被害人撞伤,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药家鑫连捅被害人数刀致使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从道德和法律角度分析药家鑫事件
罪魁祸首就是药庆卫,孩子闯了祸心里最害怕的是怎么向父亲交代,可想而知药家鑫从小是在怎样的环境中长大,一个从来不懂得原谅的父亲,大错小错从不原谅孩子的父亲,孩子潜意识知道,不管自己犯了什么样错,一旦被父亲知道就是不得了的事儿,肯定会受到责罚,所以孩子只要是犯错了,根本不会反省自己的错...

药家鑫案最后怎么判决
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2011年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微博上所说的20万元捐赠。陕西省高级...

关于药家鑫案件的法律见解
事实清楚,性质恶劣,民恨极大,没有什么可调节商量的,死刑是必然的。二审应该判药家高额赔偿受害人,开车幢人致死的代价就应该高于致伤的,给社会一个正义的法则,受害人不要赔偿,是他个人的意愿,法院就应该按法条款主持正义,法律就是法律,不应受任何的干扰。

药家鑫案件怎么处理的
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

怎样看待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案暴露的问题多元,教育的功利倾向和人际关系的冷漠首当其冲,同时也暴露出车祸赔偿制度的漏洞。药家鑫的杀人动机被归因于担心受害者家属索要高额赔偿,这反映出某些司机群体中存在一种不健康的潜规则:认为撞死人可能比撞伤人带来的赔偿更为“划算”。这种观念的滋生,恰恰是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挑战。因...

请从生命观,道德观,法律观分析药家鑫案件?分析道德的知行关系?
另一种不赞成死刑的声音源自法律制度本身,以药家鑫案谈死刑存废问题,将药案看作现实可能的死刑废除的起点。死刑存废是现代刑法理论广为关注且备受争议的问题。从效果角度看,死刑本身的威慑力有多大,死刑对恶性犯罪能否形成有效制约;从信仰角度看,人是否有权决定另一个生命的存亡……不同民族、不同...

对于药家鑫事件的看法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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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家鑫案再起纷争,大家有什么看法?
首先,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应该的(就算“农村人难缠”成立,也不能成为杀人的合理理由),同时附带民事责任也是应该的。但问题是如果法院判了同时赔款,也只代表药家鑫家欠张显家钱。如果药家鑫没成年,一般是监护人代出,但法律上没有强制必须由监护人出这笔钱;如果已成年那就更不存在父母为儿子赔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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