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下文的原出处吗?
1992年,陈某珍经人介绍认识了徐某强,两人在1993年秋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有了一定的积蓄,不久便买了房子,日子还算过得如意,但是美中不足的是二人迟迟没有孩子,最后两人去医院进行了检查,经医院检查,徐某强患有不育症。医生的诊断书使得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一下子变得沉闷起来。由于徐某强及家人都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很深,尤其徐某强的父母年事已高,常常催促两人生个儿子,徐某强于是和妻子陈某珍商议解决办法,最后,徐某强提议由陈某珍通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而受孕生子。陈某珍本来坚决不同意,但是经不起丈夫的再三哀求,勉强点头,于是就这样达成了“借夫生子”协议。1996年陈某珍与一章姓男子发生两性关系并于9月后生育一子,取名徐某。之后,夫妻两人绝口不提这件事情,徐某强对妻儿也十分照顾,一家三口相处也十分融洽。但是后来两人因种种原因感情恶化,最终破裂。两人协议离婚不成,于是陈某珍于2004年初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徐某强以孩子是陈某珍与他人所生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害为由,要求陈某珍赔偿其精神损失。
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应是什么
夫妻忠实义务,从法律性质上理解,是一种复合性权利义务。配偶权基于夫妻身份地位产生,其特性在于权利和义务交织不可分割。权利人原则上不可放弃权利,同时存在履行义务的义务。配偶权本质上是权利,却围绕义务为核心,权利人出于伦理道德考量,自愿或非自愿地受制于对方利益,使得权利内含义务。夫妻之间相互...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婚姻法已经失效,夫妻忠实义务在民法典中的规定是禁止一方有重婚行为,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夫妻间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款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相互忠实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基础,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
婚姻法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配偶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却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人在伦理道德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的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中包含着义务。2、...
忠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被视为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协商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类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明确,...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合法是否有效
忠实义务本质上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一种法律义务,对于道德义务法律并不赋予强制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忠实义务概述及法律性质定位
另一观点认为,忠实是夫妻间两性关系的义务,实质上也是排他的权利,法律明确相互忠实,旨在立法端正婚姻态度。还有观点认为,忠实是一项法律义务,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报告司法机关。新婚姻法吸收争议,将忠实义务规定为法律义务,但强调其与道德的统一,德治与法治互补和谐。对夫妻忠实义务法律性质的...
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一法定义务仅是原则性,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更多的是由当事人依靠自制力自觉履行。【...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其道德义务的法律化,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具体内容,使其具有可诉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婚姻法第四条更进一步强调了夫妻应相互忠实、尊重,维护和谐、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备行为人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