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较复杂,我是应届生,之前签过一家单位,在得知通过公务员体检之后与此单位解除了就业协议,解除证明还未上交学校(也就是目前为止学校还不知道我已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因为我当时告诉学校把档案和户口派回原籍,对此无影响。现在公务员单位要求政审,让我自己提档案,原籍人社局在没有录取通知书的情况下不允许自己带档案,我已汇报给公务员单位。问题是我的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8月4号已经过期,还未报道,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