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个生产型企业,在出口退税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后来国税建议我司成立一个外贸公司,先将我司自产的货物卖给自己成立的贸易公司再出口,就不存在问题了,但是这样我司会不会多交税或是享受的税收优惠会不会减少,这样有什么利弊呢,请各位指教一下,谢谢!
假设同一个数据,我们直接出口和我们先将东西卖给我们自己的贸易公司再出口,这样在税收上有什么影响吗
四川,我们这边的政策是创汇奖励多一点吧
刚开始我们出口是为了给XX市创汇,由于运输条件的限制(我们在内地),最后一道边框的工序我们委托了沿海一家企业帮我们加工,加工好后在沿海报关出口的,后来国税就说我们不能退税,后来说了半天,说我们必须自产一笔出口后才能退,然后就考虑以后的出口的方式,让我们在沿海成立一个贸易公司做出口,这样退税会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