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的户口在A市,今年1月份在A市购买了一个商品房,在银行办理的贷款,办理了房屋销售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产权证抵押在银行,购房合同也抵押在银行。现在房子还没有办理正式的产权证。我现在因为工作调动,要调到同省的B市去,我现在想问,如果我把户口现在迁移到B市,那么等到我这个房产可以办理正式房产证的时候,我还能用B市的户口来办理吗,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同时,我现在的购房合同已经抵押在银行了,我手头连复印件也没有,那么我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没有购房合同,这个时候有没有什么影响。请明白的高手,详细解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