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后户口迁移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我本人的户口在A市,今年1月份在A市购买了一个商品房,在银行办理的贷款,办理了房屋销售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产权证抵押在银行,购房合同也抵押在银行。现在房子还没有办理正式的产权证。我现在因为工作调动,要调到同省的B市去,我现在想问,如果我把户口现在迁移到B市,那么等到我这个房产可以办理正式房产证的时候,我还能用B市的户口来办理吗,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同时,我现在的购房合同已经抵押在银行了,我手头连复印件也没有,那么我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没有购房合同,这个时候有没有什么影响。请明白的高手,详细解答,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1-08-26
【五级房产达人为您解答】

你这种情况如果贷款已将放下那没什么影响,只需要你用新户口进行办理

如果贷款还没放下 那可能会有影响,因为现在各地的银行房贷都比较谨慎,没有当地户口需要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方可办理贷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6
你好,由于各地采取的限房政策不同,所以你需要了解当地政策或直接咨询当地房管局,以防到时候出现问题。例如,有城市要求外地人口购房的需要提交居住几年的证明、缴税几年的证明等。
第3个回答  2011-08-26
购房合同一式三份,户口应该没关系。很多户口不在本地而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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