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章 气瓶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需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交许可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能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到期前需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未按期申请或未获准更换的单位,许可证到期后将不得继续从事充装工作。气瓶充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持有营业执照、配备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第二章 气瓶设计与制造 5. 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
气瓶充装许可应该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还是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第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
气瓶安全充装规定
气瓶安全充装规定 气瓶的正确充装是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关键之一,充装不当,如气体混装、超量充装都是危险的。(1)禁止气瓶混装 气体混装是指同一气瓶装入两种气体或液化气体。最常见的混装现象是氧气等助燃气体与可燃气体混装,如原来充装可燃气(如氢、甲烷等)的气瓶,未经过置换、清洗等处理,并且瓶内还...
气瓶安全充装规定
(1)严禁气瓶混合装载气体混合装载是指在一个气瓶内同时装有多种气体或液化气体。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将原本充装有可燃气体的气瓶(例如氢气或甲烷)未经适当处理(如置换或清洗),且瓶内尚有残留气体的情况下,再次充装氧气。如果这两种气体在适宜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可能会导致极为严重的爆炸事故。...
气瓶充装安全法律法规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充装登记有效期为几年
五年。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分总则,气瓶设计与制造,气瓶制造监督检验,气瓶充装,气瓶定期检验,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罚则,附则8章57条,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充装登记有效期为5年。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_百度知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气瓶充装许可与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与流程,以确保气瓶充装工作的安全与规范。首先,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气瓶充装许可和管理工作,对许可流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对气体储存能力达到3000立方米的持证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确保其遵守规定。市质监局制定统一要求,规范充装单位...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本规定旨在加强气瓶监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范围内,工作压力大于0.2MPa且与容积乘积大于1.0MPa·L的气体储存设备,不包括军事装备等特定领域的气瓶。国内所有气瓶的各个环节,如设计、制造、充装等,都必须遵循此...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有什么
首先,从法律层面看,气瓶充装许可依据的是《气瓶充装许可规则》,该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明确了气瓶充装单位的许可要求和监督机构的角色。《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则更专注于气瓶制造监督检验,如监检机构的核准和监督检验内容,包括气瓶设计、制造、充装等多个环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