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已经和一所学校签订了网上就业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上交了自己的学校,拿到了报道证,户口迁移证。因为现在学校放假了,所以要等新开学了再去报到上班。但是,以签订就业协议的学校,改变了自己应聘时的所说的待遇。所以,自己马上在假期时又找到了更加满意的单位。所以想要咨询一下,现在和原来的单位解约的话,需要付怎样的责任,解约后应该怎么做,还需要向自己原来的毕业院校提出申请和说明么?自己是不是应该申请改派?
当初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补充条款是无。其他条款完全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条款内容。
我现在已经毕业在家了,学校的所有证书都拿回来了。
自己只是实习期间在签订协议的学校实习过,还没去报到就单方面找了其他工作需要解约,可以么?因为没想到原签订单位的待遇改革了,和我当初所了解的不一样了。
只是签订了网上就业协议,其他协议没有签。
万分感谢各位给我个意见!
我的报道证,户口迁移证都是标明了我已签就业协议的那个学校。希望各位告诉我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法。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