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主要职责:
一、明确本部门安全防范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四落实。
四、加强对部门人员工有关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检查,账物相符。
七、对由于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有权越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
九、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