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后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后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情况如下:母亲生我后就去世了,过几年后父亲再娶一寡妇,她带了一个5岁的女儿,他们三人一起去了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把我留在叔叔家里养大,会给我学费和生活费。现在我已经结婚了,每年去看几次父亲。给他点钱发。现在父亲家有2套房,是由父亲和继母创造,若他们去世后,我是否享有继承权?

第1个回答  2012-01-26
如果你父亲死得时候不留遗嘱,你就有啊!而如果你的父亲死得时候,留了遗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和你的继母以及你父亲的父母及你父亲新生的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你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丧失继承权。比如:(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这是法定继承,也就是没有遗嘱的继承。如果你父亲的遗嘱里没有将他的财产让你继承,那么,你就没有继承权。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说句实在话,你父亲还没死,你就想着你父亲的遗产,这有点不太好吧!
第2个回答  2012-01-26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你属于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2-01-26
有部分继承权!追问

能详细一点吗?根据法律的哪一条来详细说明一下!谢谢你

追答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你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找相关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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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1-26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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