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是为律绝服务的,古人写诗大部分是遵循的,但也经常有不完全合律的,会出变格。
律诗里边有一个泛泛的规则,五律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七律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大部分时候可以套用,比如你说的这句,第三字可平可仄,不用救。
但是这个一三五不论必须要符合一些前提:
不能犯孤平(如这句的三用了仄,五就不能再用仄,否则出现四一个平声,就是犯孤平);
不能出三平脚以及三仄脚,比如上例五字不能再用仄,否则三仄脚(三平脚与三仄脚是古诗的风格,律绝中一般没有)。
古人写诗还很喜欢拗救(用平的地方用了仄,就要在另一个地方补救回来)
1.孤平拗救:如果犯了孤平,就要救,如仄仄平平仄仄平,三字必须用仄,可把五字改用平,即仄仄仄平平仄平。
2.三四字互救:平平平仄仄,四字用了平,三字用仄,变成平平仄平仄。
3.对句相救:对句该用仄的地方用了平,出句该用平的地方就可用仄。这时还会出现同句相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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