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子的产权是归谁所有,农民可以自行对其进行买卖吗?

城镇居民与农民进行这样的买卖合同是合法的吗?

第1个回答  2011-12-20
你手里拿的只有 土地证,没有任何房产证明,说明这房子只能自己用,转卖的不行!
除非这房子拆迁了,这房子就有权去市场上挂牌出售,这是唯一的路子。还有,私自签订的转卖合同,在正式拆迁的时候,不受法律保护,各位别抱侥幸。追问

也就是说如果有城镇居民买的所谓的小产权房,出了一张转让协议什么的都没有,而且还不受法律保护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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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2-20
农村集体房产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合同需要村委会同意,盖章,并在村委会备案。
另:买方必须是农业户口才能办理,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3个回答  2011-12-23
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1-12-20
这是一个对农民朋友极度重要的问题,现行的政策是否定城镇居民与农民之间不能进行农房买卖,这其中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立法者担心宅基地的流失,农民失去土地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等。
但是,自《合同法》实行以来,合同的有效无效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而目前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否定城镇居民与农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在法理上也存在争议:农房(指建筑物本身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的毫无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仅限于本集体内流转,碍于目前的房地一体的政策,农房的所有权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转让的主体相当有限(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鉴于此,目前法院有各种的判例,也有判定买卖合同有效的,但是在房屋登记机关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是目前的一个司法困境。
因为我最近写关于此的相关论文,多说了几句,我不知道你是购房的城镇居民还是卖房的农民,法律的不确定确实带给你们一定的不便:如果是买方,有以后被合同认定无效的风险(前面说了,既有认定有效地案例、也有认定无效的),且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于卖房而言,这些风险让你的房子卖不起价,同时这种不稳定也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此外,有的地方在试行农房的转让,如果你在试行地屈,那情况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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