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与2005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7月1日公司与小张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8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1.2008年6月30日合同终止,公司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第1个回答  2011-12-27
1、支付3个月工资;
2、支付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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