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11月上旬受付春海等人,骗去广西名意融资投资公家项目,把钱全部打入付传海账户,没写合同以及有效证件,后来得知他们没有投资国家想不而是把钱占为己有,现我们想要回我们的钱,是去公安机关报警还是 直接去法院起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