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的社保和东莞买了可以合并吗?

1 我以前在深圳工作并买了6年多的社保;
2 今年到东莞工作并买了几个月的社保;
3 在深圳买的社保我已经开了转出证明(在社保局开的).
我想知道,能不能把深圳买的社保和现在东莞买的社保合并为一个?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办理?

第1个回答  2011-11-12
你的前期手续已经办好了,你现在只要带上上述资料到东莞的社保局办理接收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操作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4
可以,找社保局
第3个回答  2021-03-23
全国通用一个社保卡号就行了,工作转移,报一下社保卡就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21-03-10
我在东莞买了社保131个月,现在到深圳上班了,,到时社保合并到东莞,,到时候收益有影响吗?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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