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我写的,签名也是我签的,但是手印不是本人按的,是别人按的,请问走法律途径我要负责任吗?

我的意思是:我少人钱,我被债主强迫写了一张欠条(欠条的借款额与我当初借的不一样,被债主强迫写多了借款金额,本人再次声明我是被强迫的),写了欠条给债主,我签了名字,但是没有按我手印,债主找另外一个人冒称我的手印在我写的欠条借款人签名的地方按了手印(借款人是我亲笔写的,但是没按手印,债主找别人冒充我的手印按上去的),请问这欠条有效吗?假如走法律途径我要为此负上还款的责任吗?我是想问清楚,欠条是我写的,借款人、日期都是我写的,但是手印是债主找别人按的,不是我本人按的,我要负责任吗

第1个回答  2011-11-04
只要你能证明这欠条是不情愿被逼签的,那这张签条应该无效。
第2个回答  2011-11-04
那就要看你债主是不有权有势。如果他真的有权,就算你没签名,那张借条都有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4
是你签名,就要负责
第4个回答  2011-11-04
一张欠条的签名和手印不同,这张欠条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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