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09年7月份到09年12月份是在大连缴交的医保,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10年1月份开始在新公司上班,可是新公司从10年2月份到8月份在武汉给我们交的医保,这1月份的医保还能补交吗?若补交的话谁来给补交啊?恳请了解这方面的经验人士给予帮助,本人万分感激!
补充:我是2010年的1月1日入职的,新公司从10年2月份到8月份在武汉给我们交了医保后,从10年9月份开始又把武汉的给停了,在大连重新给我们交的医保直到现在,所以大连这边的医保我们还用不了,中间段了一月份的,而且武汉那边连在当地的8个月的社保和医保缴交证明都不能给开,本人很是郁闷!先谢谢以下热心人士的回答啊
你好,平安是福_666 !谢谢你的回答,我最初的关系是在大连,之后在武汉是属于重新开户,10年9月份开始又转到了武汉,可是新公司没有给我们转明白,又因为中间断了一个月,导致我们大连这边的医保一直属于半止付状态,用不了,很困惑!如果可以的话还希望得到你的更进一步的会带,谢谢了
追答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如果医保转到武汉,在大连是无法使用的,也就是说在大连看病属于异地就医,那又是一套手续,如果需要在大连看病,你就不能将关系都转到武汉。也就是说,社保和医保是不能在两个城市区分使用的。你现在社保在武汉,大连医保肯定不能使用是正常的,据我了解,全国大城市都基本五险合一了。
武汉那边连在当地的8个月的社保和医保缴交证明,你要是转回大连,可以开!!!不是缴费证明,是参保的分割单。
我晕,你这两边搞,没必要分这交,又不是长住....
那补交的话是由新公司来给交还是得自己补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