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有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超过一年也没有签定合同或者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仍在该单位工作的,能否获得二倍工资的赔偿

第1个回答  2011-11-13
你提到的两种情况都可以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时间都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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