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房,房产证上是我父亲、母亲和我3个人的名字,母亲是户主。父亲的父母都健在。今年父亲去世。

父亲去世,没有写遗嘱。现在母亲想去掉父亲的名字,但是现在好像需要进行公证和评估。请问如果用买卖的方式来进行房产继承人的更换是否可行?是否可以规避一部分公证的费用。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方法更省钱。

第1个回答  2011-11-24
应是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存在一部分你父亲的遗产,要依法分割的。如果你父亲的父母放弃继承权,可以到公证处去做公证。费用不是很高。
第2个回答  2011-11-24
这个我建议你找律师,各个地方的法制不太一样,所以在这个地方没有用,找律师问问。咨询律师,一般不花钱的。
第3个回答  2011-11-24
啥也不办最省钱!等必须要办时再办!没准过2年卖房,买房人把费用全承担了!
第4个回答  2011-11-25
如何买卖是个麻烦的事情。。。建议按照继承的规则去处理。。
第5个回答  2011-11-24
请先明确房子产权的归属!
1. 是商品房还是宅基地房?
2. 房子是全产权还是按揭?
3 法定继承人有哪几个, 你有兄弟姐妹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