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问,事业单位短暂工作就离职,另一事业单位怎么就收,按干部调动还是社会人员?

弱女2010.6在GZ市化学系研究生,硕士毕业。2010.7应聘到DG市一公司任职,8月发现公司为皮包公司,与面试时夸夸允诺严重不符,没敢交上报到证(派遣证),申请离职,赔偿后,公司让我拿走人事档案。 2011.7到应聘到GZ一学校做老师,有编,改派成功,交上报到证(改派成功)、档案。 2011.8月,因男友毕业到QY市工作,男友劝说下,冒然申请离职,学校开具离职证明,退回报到证和档案。一番纠结和努力,2012年3月,又应聘到QY市一学校工作,有编。圆了和男友一起的梦。QY学校办理入编手续。 PS: 1 从2010.7毕业到2012.3现在,没有买过社保和公积金.手中持有DG公司办理的 “社会保障卡” 2 GZ 一学校没等9月份开学任教,就离职了,等于没上班。 3 GZ一学校离职后,基本在母校(同一城市),学习、投简历。 问题出现了: 1 QY市学校可以用那种形式接收我? A 事业单位调动 (GZ一学校基本没有工作,找回其帮忙开事业单位调动程序用的 行政关系介绍信 和 工资关系介绍信 ,学校表示2011.8 月之后就没有关系了,不给开具,事业单位调动有难处) B 社会人员 C 应届生暂缓就业 (毕业时给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没有填写,我手中还有多余的。我这种情况还能按暂缓就业么?) D 让母校帮我再次改派,母校就业指导中心叔叔 表示 原则上2年后不能改派,且是第二次改派。不知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会不会批 2 QY市学校人事处接收我,要我提供档案地址,准备发调档函。 我把手中档案送回母校档案馆 暂时保存,档案馆叔叔同意 接到调档函后 帮我机要档案 。 我提供给母校档案馆的地址 给QY市学校人事处 发函之用 。 2天后 QY学校人事处 觉得母校提供档案地址不妥。其电话通知为 母校不是我的人事主体单位。 第一:(以为我在母校临时工作,觉得人事档案应该在 人才市场。 第二 我在要我询问我之所以档案在母校是否为暂缓就业 。 要我落实。 3 我这种情况有工龄么?4 整体来说QY市学校怎么办理呢? 如果按调动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按暂缓就业或者社会人员,哪种好些? 烦请各位人士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12-03-21
基本属于社会人员。这不是你想按什么就按什么算的,有人事制度。没有参加社保记录,也就没有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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