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道司考题

1、甲与其兄丙有仇,便与乙共谋伤害丙。甲与乙前往丙的住处,共同对丙实施暴行。在实施暴行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有杀害丙的举止和意图,便令乙住手,但乙仍然猛击丙,甲便持刀将乙刺死。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不是正当防卫。

答案:对。可是为什么呀?

2、于正当防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针对现实的不法侵害。其中的“不法”是指任何客观上违法的行为,不要求不法侵害人具有责任。

B.行为人误认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进而实施“防卫行为”的,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是,防卫过当的情形,却有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C.正当防卫要求减少或者避免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防卫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根本没有排除不法侵害的,不成立正当防卫。

D.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行为的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CD。为什么?

第一个问题。因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中止就一定不会成为正当防卫。为什么呢。原因就是所有犯罪中止都可以看成正当防卫。只不过是自己对自己防卫。而构成正当防卫不一定就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要求你得先是罪犯啊。
第二个问题: D.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行为的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错在需要限定方法。必须是用暴力方法。 C.正当防卫要求减少或者避免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防卫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根本没有排除不法侵害的,不成立正当防卫。——这个肯定错了。原因是正当防卫不用必须达到防卫结果。 A.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针对现实的不法侵害。其中的“不法”是指任何客观上违法的行为,不要求不法侵害人具有责任。——我记得我考的那年这个问题有争议。争议点在于:对于没有意识能力的人(责任能力)的人防卫能否算是正当防卫。有些人认为可以。但是有些人认为是紧急避险。因为这是一种风险。
b是对的。但提醒一下。可以成立过失犯罪。司考真题考过。打警察的案子。虽然那个题好像是定的意外事件。但是如果发生在白天完全可以定过失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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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道司考题
第一个问题。因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中止就一定不会成为正当防卫。为什么呢。原因就是所有犯罪中止都可以看成正当防卫。只不过是自己对自己防卫。而构成正当防卫不一定就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要求你得先是罪犯啊。第二个问题: D.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行为的人,采取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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