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仅10分钟内,未入住未拿钥匙,并当场支付了业主损失费用,能否要回房屋中介代理费

张律师您好9月9日我在房屋中介代理办公室和业主当面签订了租房协议,协议9月15日起租。但由于我方的特殊原因,签字后我和业主口头沟通决定解除协议,并且当场支付了业主200元时间交通损失费,业主收到款后即认可解约并撤回了他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文件,离开了中介公司办公室。(此前我尚未支付任何费用给业主,只是签约后在中介的催促下先刷卡支付了中介代理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现房屋中介代理拒绝退还此一个月房租代理费,请问我是否有权全部或部分要回这个费用(我已愿意支付中介公司半个月的费用做为他们带着看房的辛苦费,共看了三次房)?谢谢您!证据补充:中介费收款收据,刷卡凭条

第1个回答  2014-09-13
中介促成你们签订协议,他的各种即告完成,因为你自身原因,签约后又解除的协议,责任不在中介,你应该支付中介费,不能以解约为由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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