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摔伤怎么赔偿

我在一建筑工地上做工的时候从架子上摔下了造成肋骨压缩性骨折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快一个月了,包工头到现在帮我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坚持不肯给生活、工资、及其他任何费用,问他的时候他就说没有钱 由于是在小建筑工头的工地里做工,双方没有签过任何书面合同及协议,也没有办任何的保险,结账的时候也没有工厂里的工资单(目前还有部分工钱没结清)、也不知道在建的工地叫什么工地或公司(只是有工干时就叫去的那种)。我想问下这算不算工伤,对方需要付什么责任及有哪些赔偿,如果私了不下我该走哪些程序?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现有的资料 医院的医疗证明和发票
工地的工友证明
包工头给出医药费时的签名
我的人昨天去过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必须在工伤认定申请表里填写所在工地公司的名称 没有的话就拒绝受理 (我只知道对方是一家新建工厂厂房 不知道没有公司名字)我该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2020-09-08
请问你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我和你差不多能交流下吗
第2个回答  2019-12-18
第3个回答  2019-11-26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0
用人单位未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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