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有一个孩子,但是感情不合。我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他让我去起诉他。我去法院起诉他能有判离婚的...

我和他有一个孩子,但是感情不合。我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他让我去起诉他。我去法院起诉他能有判离婚的可能吗?

第1个回答  2012-05-07
可以诉讼离婚
纵横法律网-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5-07
没特殊情况可以,先调解后判决,时间比较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1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离婚的依据,如果调解无效则可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4个回答  2012-05-07
看看他为什么不肯离婚的 各自找各自的错
第5个回答  2012-05-07
同情你的情感遭遇,但有了孩子万不得已之下,莫离!切记!
但你要决心已定。我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到法院起诉后,法院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受理。在一些法定情况下,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下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所以,对方不是现役军人,你坚持诉讼离婚,法院会受理的。但你必须能举证出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经法院认定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选择是痛苦的,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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