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经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后夫妻双方可以分割吗?

父母的房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未过户;但房产经公证处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合同注明出资买了这套房子,但当时的价格很低,请问离婚后是否可以全部分割这套房产??

第1个回答  2019-02-18
法律意义上,有公正合同了,产权就算买房的了。婚内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也是可以商量的,例如拿现金的少拿点。也可能有一方放弃财产。法律意义上,有公正合同了,产权就算买房的了。婚内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也是可以商量的,例如拿现金的少拿点。也可能有一方放弃财产。
第2个回答  2019-02-18
父母的房产分给子女, 因是直系亲属,参看过户的两种方式: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
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普通住房若满2年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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