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病逝,我和丈夫生前我们出资修建的房屋公婆她们霸占,由于忙生意,是我们出资让公公监督修的,但是当时只有给公公银行卡转账的一笔钱,但是由于时间是2011年在银行调取凭证,只有流水单上有,却不显示转入公公帐号,还有其他的转账凭证回单是给公公的弟弟转款的一笔,还有给公公的妹夫转账的凭证回单,都是让转交给公公进行修建房屋用,丈夫生前也以现金的方式给付公公的钱,父子之间没有签任何手续,只有丈夫生前的记账本都写的很清楚给公公的钱数时间,支出是修房屋使用,丈夫生前公公当着全家人的面说将我和丈夫还有我的两个3.4岁的孩子分家分了出来,将我们结婚的家具和嫁妆全部由公公亲自搬到我的房屋中,后期我在房屋中进行装修,购置生活用品,厨房用具,由于在外面做生意,所以不定时的回房屋居住,公公不承认将房屋分家给我们,也不承认我们给他钱让他修建,公公提供的房屋修建所买材料的单据有部分与房屋,修建时间不一致的单据,还有在修我们房屋的同时也在修其他另一座房屋,农村房屋也没有宅基地证,房产证也没有公公已经有两座院落,现在已经将我和亡夫的院落房屋大门锁换掉,强行霸占,我孩子无家可归,不知现在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公公婆婆不承认将儿子儿媳分家出来,况且公公婆婆还有一个儿子,如若公婆不承认分家,,而且他们又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又建了一座房屋,而且将我结婚时的又一座院落进行了翻修(以前是土房子),还有商铺,现在我和两个孩子有权利对婚前财产进行继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