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终结指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楼上的说的不对。

开庭一般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等几部分。
辩论理论上有三轮,但一般第一轮后,各方当事人再无补充意见时,则有可能仅有一轮辩论。法庭辩论是否结束,以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的宣告为准。

在审判长或主审法官认为法庭辩论已经结束时,会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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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0
开庭分为核实庭上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三个步骤。法庭调查一般是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阶段,接着一般就是法庭辩论,是双方就现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律适用、法律冲突的辩论。一般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会宣布休庭,也就是今天就到这里不再开庭,并且会择日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指什么时候
辩论理论上有三轮,但一般第一轮后,各方当事人再无补充意见时,则有可能仅有一轮辩论。法庭辩论是否结束,以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的宣告为准。在审判长或主审法官认为法庭辩论已经结束时,会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如何确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经开过几次庭,进行过几次法庭辩论,因发回重审或依审判监督再审,原审判决均已失去了法律效力,原审的法庭辩论并未终结,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只能是指“重审(再审)法庭辩论终结时”。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是什么时候
至此,法庭辩论终结。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一审辩论终结前多次开庭的怎么算
原一审法院的辩论终结为起算时间。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一审辩论终结时应当以首次立案时的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为依据,若发回重审的案件,也依然依据原一审法院的辩论终结为起算时间,而不应依据发回重审后的法庭辩论为标准。

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并且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意见;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辩论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

法庭辩论的顺序是什么?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

简述刑事诉讼一审法庭辩论的顺序
经过辩论后,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的发言中已经没有新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没有继续辩论必要时,即应终止双方发言,宣布辩论终结。二、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有多长1、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2、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法院审判流程
发问被告人、被害人。(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5)调取新证据。(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案件评议和宣告评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前是什么时候
法律主观:法庭辩论的过程是: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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