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8-21
你没有找到下家之前,最好匿名投诉,证据要充分,你现在你也捞不着什么好处,实习是不是没多少钱。唉 想当年我开始工作时试用期6个月干的活比劳改犯还他们累,总之又累有危险,七八年里三四个人都掉了手指,那时没有劳动法和什么劳动合同法 劳务市场还不是开放,如果还没档案。应聘时这一页可以不要。
第2个回答 2012-08-2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21
你可以和企业协商加班工资和按照合同条款上班,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当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有错误的到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08-21
你要是想在那继续上班就什么都别说,要是不想上那你就把你每天上班的时间记录好还有考勤,还有你上班的工作证,拿着这些到劳动稽查大队去投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