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初一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迎来了初中阶段的第一次大考,本以为可以来一个开门红,谁诚想结果会是如此……
这次的期中考试,语文七十九分,数学九十六分,英语九十七分。上周一,分数下来后,我顿时感到眼前发蒙。回想起考试前的复习态度,我不禁感到万分懊悔和羞愧。
记得数学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很不在意,复习时只是看了几眼书。第二天考试,我不到三十分钟就做完了卷子,之后马马虎虎地检查了一遍,就开始看课外书,直到考试结束。卷子发下来后,我一看才得了九十六分,其中一道折线统计图我竟忘了连一个点,当时我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
数学考完,下午就该语文了,我回家后玩玩这儿、玩玩那儿,就是不想看书。到了该出发时,我忽然感到了紧张,心里一直想:“万一考不好怎么办?”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加油,雨,只要你尽力、细心就一定会的!”听了妈妈的话,我略微定了定神,走出了家门。可想而知这次的考试结果。
到了第二天,就该考我最拿手的英语了,我信心十足,复习完了后,向妈妈提出了要求,“妈妈,今晚我能看电视吗?”妈妈反问道:“都复习好了?”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可以,不过有一个条件,明天考试如果考不了100分,一个月内不准看电视。”“没问题!”我胸有成竹地答道。第二天,考试开始了,我拿到卷子一看,笑得合不拢嘴,题太简单了,全会。我做完后,草草地检查了一遍后,悠闲地看起了《意林》杂志。但是考试成绩一下来,我大跌眼镜,犹如霜打的茄子,蔫了。97分,错题原因竟然是汉字翻译写错别字,简单的单词two写成了twe,看到我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当时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次考试,我仅仅因为粗心就被扣掉了十几分,我感到万分懊悔,因为粗心让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仅是一个月内不准看电视,更重要的是与培优班失之交臂(每个班的前十名进年级培优班,我是班级的第十二名)。
从哪里跌倒我就要从哪里爬起来,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我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争取进入培优班!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这个世界的昆虫它们中的大多数一生往往只在很短的时间里渡过。一个个无论是卵还是幼虫从离开母体发育成熟产生后代为止的个体发育史,称为一个世代。世代也就是从出生到死的整个生命过程。一种昆虫在一年内的发育史,确切地说,从当年的越冬虫态开始,到第二年越冬结束为止的发育经过,称为生活年史。
昆虫完成一个世代所需的时间不近相同,在一年内能完成的世代数量也不同。有的昆虫一年只完成1代,就称为一化性昆虫。一年发生2代以上的,称为多化性昆虫。二化螟、三化螟的名称就是根据它们一年发生的世代次数命名的。有的昆虫一年内能完成很多代,像蚜虫一年可完成20-30代。
一只昆虫从卵孵化出来后,需要经过一系列外部形态和内部组织的变化,才能发育为成虫,这种变化被称为变态。昆虫经过长期的演化,随着成、幼虫态的分化、翅的获得,以及幼期对生活环境的特殊适应,发生了不少变态类型。增节变态、表变态、原变态、不全变态、完全变态就是主要的五个基本类型。
世界上最长的昆虫是生活在马来半岛的竹节虫,其体长有270毫米,比一只铅笔还要长;世界上最重的昆虫是热带美洲的巨大犀金龟其重量约100克,相当两个鸡蛋的重量;世界上最小最轻的昆虫是卵蜂,体长仅0。21毫米,体重仅有0。005毫克。
通过介绍大家一定知道了昆虫是我们地球大家庭中的一员。尽管这些小小的昆虫,有的还是害虫,有的还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但是它们却维护着地球上的生态平衡。它们的生命周期虽然短暂,但谁都不会忘记那美丽蝴蝶给我们带来艳丽斑斓的色彩;谁都不会忘记酷暑难耐之后秋虫给人们带来凉爽怡人的叫声,它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使我们了解了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什么是从小到大,它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演绎着生命艰辛的旅程。
不管何时,何地,梦想总是在前方,等待着那些想要去实现它的人。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老师。因为妈妈是老师的缘故,从小我就痴迷地爱上了这个辛苦而又伟大的职业。有时候我喜欢趴在一个教室的窗台上,兴味盎然地听着课,尽管我很少能听懂那些老师在讲什么。但是在幼小的我看来,仅仅是听他们讲课就是一种享受。讲台,黑板,教鞭,粉笔对我有一种神奇而又独特的吸引力。那一声声“懂了吗?不懂再来!”不象是对学生的激励,更象是对我的召唤。我希望自己有一朝一日能够站在讲台上,握着教鞭,拿着粉笔,带着学生遨游知识的海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渐渐忘却了这个梦想。
更大一点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们舞蹈家。那时妈妈把我送进了一所舞蹈学校。由于学得认真,柔韧性又好,我成了老师培养的重点对象。每次进行基本功训练时,我都累得满头大汗,疼得紧紧咬住牙。但每当我学完一个动作后,看到镜子里自己优美的姿势,心里都会充满成就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练习了将近一年舞蹈后,已经学有所成。通常老师拍两次掌,一个完美的抓脚腕下腰或倒立已经做好。老师很高兴,为我们编了一支群舞。我们认真练功认真地比赛,终天拿到了群舞金奖。我捧着奖状,心里美滋滋的。与此同时,一颗想当舞蹈家的种子也在我心中种下。但是,由于课程多,我已经无暇练舞了。从此,我也就与我的舞蹈梦无缘了。
四年前,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古铮演奏家。我经常蹲在电视机前观看古筝演奏家们的独奏表演。琴弦在他们灵巧手指的拨弄下发出忽高忽低,饱满圆润的琴声,使我陶醉。我忽然又萌发了想当古筝演奏家的念头!在我的央求下,妈妈带我去了一家琴行。两年前我凭借老师的指导与自己的努力,考过了五级。那一年,我每天最享受的事就是弹古筝。每当我坐在琴前,手指一动,一串串大气磅礴的扫摇,一组组轻快灵活的小跳音,一列列清脆动听的琶音组成了乐曲。一会儿,我欣赏着《井冈山》壮丽的景色,一会儿我又乘着《小木船》荡漾在《山溪》上,聆听《小鸟的欢唱》……
而今,我依旧坐在琴前,但由于太过生疏,我根本就记不得一首曲子了。我用笨拙的手指弹拨琴弦,想找到以往的记忆,然而根本就是徒劳。突然,“啪”地一声,弦断了。我的眼泪涌了出来。从小到大的梦想就象一个个泡泡。虽然美好,但最后都化为了泡影。
古筝老师看到我的样子,听到我的倾诉,说“这些梦想,你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实现它们,它们才会化为泡影啊。”
老师的一番话让我豁然开朗:原来不管何时何地,梦想总是在前方,等着那些想要去实现它的人!
主人要去参加小伙伴组织的丛林枪战游戏,他会带谁呢?谁是主人最喜爱的玩具枪?
小黄先开口:“你们知道的,我是二战时期各项功能名列前茅的98K狙击步枪,主人肯定最喜欢我。”
“啊?就你那一身黄皮,枪栓都上锈了吧?主人最爱的枪非我莫属,我可是人称超级马格南的AWM狙击步枪啊!”小绿表示不服。
平时沉默寡言的小黑,也忍不住开了口:“你们两个都没我厉害,射程远、威力大、后坐力小的我——M416突击步枪,第一次将M14A1和G36突击步枪完美融合,你们也应该知道,我为枪低调,也实事求是,从不吹大牛!”
M14A1和G36突击步枪急了,异口同声:“要是没有我们俩,还没有你呢!”
“你们不用争啦,主人霸气十足,而我又是游戏中王者的突击步枪,主人喜欢我,理所应当!”旁边的GROZ突击步枪接话。
M249轻机枪看不惯GROZ:“看你那弱小的样子,再看看我这强壮的身体,我不仅威力大,射程远,还可以实现远距离的火力压制。”
……
最后,巴雷特看看身边的枪友们说:“兄弟们啊,我们都是同类,何必计较高下,战斗有山地战,平原战,山谷战,沙滩战,巷战等等,大家各有各的用武之地啊!像我,虽然威力大,但体型笨重,就不方便随身携带。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保持好自己的性能,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我们就都是最厉害的……”
话音未落,主人推门进来,拿起了巴雷特,装满了水弹,瞄准了家里的一扇窗户,拉动了枪栓,轻轻扣板机,只听见咚的一声,子弹飞了出去,正中窗户上的蜘蛛网中心,主人满意地抚摸着巴雷特,说道:“这把巴雷特可真是把好枪,果然名不虚传呢!”
是啊,巴雷特真是把好枪,大家都这么想。
拉芙尔颤颤巍巍地走着,紧紧的抱着臂膀,双唇发抖,眼神迷离,精神涣散,金发似乎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光泽,晦暗无色。每一步似乎都要支撑不住身体而倒下,虚弱的好像一晃就会消散的生命。所到之处留下斑斑点点的血迹,似一朵朵盛开的彼岸花。
好在寒露海,已经不远了。
可那熟悉的蔚蓝,如今竟变成一片炽红。
艾丽莎血腥的眼中充斥着对杀戮,对血液的渴望,唇齿中渗出冷冷的笑,高傲的端坐在王位上,手上缠绕着一枝血色的蔷薇。她命人将所有异性情人全部用铁链绑在十字架上焚烧,大火燃起,没有人可以逃脱劫难……
艾丽莎嗅到海水中的血腥味和即将焚烧尽的木屑的味道,贪婪的舔了一下唇角。
大火即将燃尽,可怜的人们也不复重生。
猛然间,海水中的天空变成一片暗灰,远处传来杀的嘶吼声,她眉头一凛,似乎感到一丝不安。顿时,来势汹汹的一群人鱼,瞬间将艾丽莎和她的王殿包围。
“艾丽莎出来!你这个混账的妖女!”领头的将士悲愤的狂吼着:“你就没有一点人性吗?你知不知道你杀了多少人!今天我带着寒露海所有的兄弟来这里讨个公道!誓要将你从王位上拉下!”
“誓要将你从王位上拉下!”喊声惊天动地,震响了海水里的所有。
“啧!”艾莉莎嫌恶地发出一声不屑的笑,傲慢的执起手中的血剑,“那么你们就来试试看好了……”
所有人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拼尽自己全身的力气。
海水又被搅成一片血红。
……
艾丽莎冷眼望着地上残余的尸体,舔了舔唇角的血。“呵……”
她做出不可一世的姿态,将血剑狠狠指向天空,发出惊心动魄的狂笑。
但她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还隐着一个背影,正对她虎视眈眈,寻找着最好的时机,一剑下去,鲜血四溅。
“啊——”艾丽莎缓缓转过身,此时已再没有反抗的机会,她的瞳孔在一瞬间缩小。
那一刻时间仿佛停滞了,海水宁静。
“这就要结束了吗?不!”艾丽莎绝望的想着,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今天居然败在这里,毁了她女王的一世英名,她闭上双眸。
剑尖即将冲破胸口,本以为一切都要结束了。千钧一发之际,白色的身影一晃,随即绽开一朵血花,染红了一片海水。
艾丽莎的眼睛依然死死的闭着,无数滚烫的血珠溅到了她的眼皮上,她颤抖着睁开双眸,瞳孔再次猛然缩小。
“唔……”
拉芙尔瘫倒在地上,纯白的羽翼沾染鲜艳的殷红,腹部血流不止,双手死死按住,血液便从指缝流出。
“艾丽莎……”
“拉芙,你……你……是……”艾丽莎颤抖着念出这阔别了十年的熟悉的名字。
“艾丽莎,我……快不行了……”拉芙尔硬撑着流出一丝微笑,沾满鲜血的双手费力地举起,似乎想要抓住什么,触到了艾丽莎的脸庞。
“拉芙尔!”艾丽莎变得惊恐,声音也止不住的抖着,恐惧和绝望在刹那间吞噬了她的一切,她曾经的冷傲,决绝。“不行,不行……你不能死啊……”艾丽莎感到一丝眩晕,这种血腥的味道让她几乎呕吐出来,她跪在地上,狠狠的呕着,要把灵魂也呕出来似的。
“嘘……”拉芙尔的气息慢慢变得微弱,脸上却依旧是笑容,她吃力地靠近艾丽莎的耳边,双眸紧闭,泪水也凝固在笑上,流淌下,“叫我,一声姐姐……好吗……艾,艾丽莎……这就足够了……”
“姐姐!”似乎在一瞬间,所有的记忆重新涌进她的脑海里,伴随着这本就应该属于拉芙尔的称呼,却隔了多少年,隔着多少深夜姐姐一个人的寂寞和绝望。
“妹妹……”拉芙尔的声音愈发轻渺,“这就够了……”“等等,我还有很多话没和你说!”艾丽莎我的眼泪几乎决堤,可她忘了,人鱼是没有眼泪的。
“来不及了……我拉芙尔此生此世,唯有两个愿望……一是能够……亲口听你叫我一声姐姐……二是……”拉芙尔说到这里,突然停顿处,微笑着闭上双眸,泪水从脸颊滑下。
“不……”她几乎疯狂的嘶吼着,做无谓的努力,来挽回这虚无的`生命。
拉芙尔颤抖着哽咽了一下:“羽绽羽落漫随风,顾盼流转,风静风吟一曲缘,且看今昔,尽尘寒……”
小时候的记忆瞬间浮现在艾丽莎的眼前,白雾散尽,母亲怀中抱着两个孩子,轻轻的为她们吟唱着这首古老的歌谣……
拉芙尔口中呢喃着,吟唱着,直到最后一丝气息也逝去了。
“姐姐,母亲曾经说过,如果有一个人死去了……天空中就会落下一颗星,”她口中轻轻道:“可是你看啊,为什么天空中还有这么多星星呢……”
一天,庄稼地里,风“呼呼”地吹着,雨“哗哗”地下着,农夫们都笑开了颜。
这时,风对着雨得意地说:“如果没有我 ,雨你就不会下了,功劳应该全归我。”雨一听,不服气地说:“等着瞧吧,下次我会让你后悔。”
又一天,庄稼地里,只见风“呼呼”地吹着,没见一滴雨,风高兴极了且越吹越大,把庄稼吹的七倒八下,泥土吹干了。农夫们大骂:“风好大啊,瞧瞧,把我们的庄稼都破坏了。”这时,雨听到了,干笑地说:“嘿嘿,没有我,行吗?”接着就下起了雨,农夫们个个称赞:“真是一场及时雨。”(圣诞节作文)
风一气,走了好几天,雨得意至极,一会儿蒙蒙细雨,一会儿倾盆大雨,好不尽兴,也下了好几天,把农夫们的家到处弄的湿乎乎,粮食发霉了,农夫们都在抱怨这场雨。于是,雨就去找风。惭愧地对雨说:“风大哥,我错了,我们俩谁都缺不了谁。”
从此,风雨和睦相处,成了一对好朋友。
友情,是一种神秘的东西。对有些人来说,是毫不起眼的,在我的生命中,它无比重要!
在我困难的时候,是谁默默的伸出手,是谁帮我度过难关?是朋友!是我们那无比厚重的友情!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张宇石。他的皮肤很黝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厚厚的嘴唇,惹人喜爱。
那一天,我们两个和其他几个学生打羽毛球,他和别人一对。打着打着,我们发生了分歧:他们输了,不认账,我们就开始抢球拍。我跑到哪里,心想:我还是帮其他人吧,宇石不会怪我的!我上去一把抢过来球拍,给了另外一个人。宇石突然大发雷霆:“雨达你行啊,帮他都不帮我!’’我顿时傻了眼!我急忙跑过去,说:“宇石,其实。。。”“什么都别说了,我们再也不是朋友了!”我的心里顿时“崩塌”了!
和他破裂的这两天里,我的心里总是忐忑不安,因为我总是担心他会永远不理我。于是,我决定,去找他说清楚。
到了学校,我走到宇石面前说:“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啊!我不认识你!”他愤怒的吼道。我急忙和他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其实我不帮你是因为我当你是好朋友啊!我以为你不会怪我,我才不帮你的!”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忍住不让眼泪流下来,但眼泪还是从我的眼里流了下来!宇石看到我的样子,惭愧的说:“好了好了,朋友,别哭了!”我听后,擦了擦眼泪,“我们还是好朋友么?”“当然啊!”我笑了,他也笑了。
那一刻,我明白了,这就是友情!就算世界末日也无法打败的友情,因为友情是无止境的!
天上的星星,是亲人的眼睛发亮,是爷爷奶奶的眼睛发亮,是爸爸妈妈的眼睛发亮,那是善良的光,可以穿透一切黑暗,从极远之地,带着他们头发的味道、带着他们手掌的温暖,也带着他们的心跳,把他们的关切、问候、祝福融进我们的生命。我甚至听见了爸爸的声音,那是心灵对心灵的永恒呼唤。
喜欢星星,就要走进黑暗,走进浓雾,走进弥漫。在黑暗里就是巧遇死亡,也无须惊慌惧怕,死亡未必不是一个新的开始。在浓雾中也许会迷失方向,没有了头绪,那时你就想象,自己是一只飞蛾,宁死不畏光明。而在弥漫中,你就寻找星星,不论他在天上,还是在身旁,相信星星的人,就会相信自己的命运,相信眼睛就是身体的灯。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都明亮。
星星落在河里时光变成一串星星流逝,孔子看见河水东流,日夜不停,感叹地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不会回头,在不同的时间里,星光也是那样的不同。生活就是这样,如果我们喜欢我们的亲人,喜欢我们朋友,我们就要接受他们的所有,他们的善良为我们所爱,他们的狭隘为我们包容。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常常连我们自己也不了解自己。我们有时候是天使,有时候是恶魔。黑暗可能很长,光明可能很短,只要我们在一起相爱过、惊险过、欢乐过、丧失过,我们就没有白白的来过活过。
星星是可以飞的,在花间草丛树荫下,星星煽动了翅膀,拽出闪闪的绿光,真的很美,跳跃着,飘动着,和着动听的虫鸣,纵使周围是黑暗一片。心灵依然感觉的到暖暖的明亮。我喜欢在这样的夜晚,走进没有人影的教会墓地,只看静静竖立在空旷的天地之间的十字架、墓碑,看苍白的铭文,看被鲜花围绕的逝者安详的面容,在这无声的世界里,星星用舞动的光华显示着他们曾经丰富过的生命。人的一生,实在短暂,可是在短暂的岁月里,能用自己的热温暖别人,能用自己的光照亮别人的人,即便只是这样活了一天,这一天也会变得非常美丽。
我阖上眼睛,却只看自己的灵魂,先是虚无,意识到人生就像是一场梦,不知我是蝴蝶,还是蝴蝶是我。梦与觉必有分,其分在于把梦真正做透。梦不受意识的指导和控制,梦有发生性,在发生的梦境中,才能做出千变万化的梦。梦境可以再生生梦境,离境无梦。梦的多样性和不可完全重复性,证明了每个人都是有创造力的天才。再往深处看去,曹雪芹正襟而坐,一袭素色袍子,吟诵着红楼诗句:“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贾宝玉即为梦中人,他的呆痴与智慧何者方为真情?
一个家,当有它共有的文明。如一叶扁舟,承载着全家在困窘的海浪中勇往直前,不离不弃;如一束香草,熏陶着每人的精神家园,在如琴弦拨动的生活中产生共鸣,使人宛若雅士。
我有家训当如是:一生当有诗书伴,谦卑入尘取精华。
幼年时,母亲便要求孩儿们日背唐诗一篇,未完成便不能吃饭。小时顽皮,哪有毅力与意愿背一堆不知所云的文辞,因此挨了不少责备。稍有年长,竟发现在语文学习中比同龄人轻松不少,领悟也甚快。如今,我渐渐感悟:家训有真意哉!
铭记家训,让我领略了古今志士的豪气。
这一股如大漠中的孤烟的豪气,是我常常为他们慨叹不已、敬佩不绝。在读书过程中,我了解到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大丈夫气魄。谁知现代也有邵飘萍拱手言于监刑官道:诸位莫送!狂笑三两声后从容就义;或曰:初不肯跪,后被两兵旋于地淡然死去
我有家训当如是,品味书中跃然而出的正义,使我明正义,长胆魄!
铭记家训,让我穿梭到精彩的小说中亲睹快意恩仇,情深似海。在查良镛的《倚天屠龙记》中,我为小昭的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痴心一片而触动心弦;在《飞狐外传》中为胡斐坚守正义、被人误解却依然胸襟坦荡而佩服不已;为《侠客行》中石破天不谙世事却能受敬于天下英雄而颇觉有趣我领略到,书本的魅力竟如此强大,它能刺激我无遐的想象力,让我从中细细咀嚼其中的滋味。
嗜书如命的罗念生老人应当是我的典范。他喜欢坐于窗前静静看书,常不出户。一群好奇的孩子老是对着窗里的老人叫道:书呆子!书呆子!老人总是冲他们和蔼的招手微笑。老人耳背,于是在门口贴了张字条:有事请敲窗。
这是对书本的何种程度的热爱!而我应当谨遵家训如是!
金谷园先生曾说过,人应常以书本浇灌,若不常读书,人则枯燥无神,视镜也觉面目可憎。所以人应当常接受书本的洗礼,含英咀华,使人之灵魂散有蔷薇般的馨香;在其中披荆斩棘,炼就一身铠甲,正义凛然,从不委曲求全。那么,这不正是我家家训的箴言所现、意义所在吗?
我有家训当如是:在书籍中陶冶自己,从书籍中反思自己,在书籍中炼就自己。吾定当谨记!
初一语文作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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