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以证据不足撤诉,第二次判不离理由1是我们属于打闹不属于家暴,理由2说我们是拿结婚证前就有孩子说明我们感情基础牢固,婚姻期间有些矛盾只要化解就好了。3是我第一次起诉后为了孩子他求我我当时心软又居住了三个月当期间也是天天闹打架后来实在承受不了了就离家出走了过了几个月才会家起第二次诉。我在庭上提供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报告法院采纳了,还有我老公写的在也不打老婆再打就主动提出离婚的保证书法医也采纳了,我还拍有被我老公打过后的照片但他不承认是他打的他说不晓得是谁打的,当时还有跟我共同租住房的妹妹也为我出庭作证证明我们天天打闹,我现在准备在上诉我有我第二次开庭结束后他又抢夺我的户口簿砸我车的报警记录,还有一个证人愿意为我作证他打我的事实,还有一个就是在第二次开庭之前他和我的通话录音有他承认以前是对不起我还有他说他赌输的钱是他自己还的我没帮过他,不过也有我说我也有过错,不知道这个录音行吗?现在是我发现我的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而且法院也被我老公给疏通了,我现在很纠结要不要上诉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求好心律师解答谢谢了
第一次以证据不足撤诉也是我律师教我的 ,如果我不上诉等6个月后在起诉会判离婚吗
追答我只能说,撤诉不如等判决。
以你说的情况,我认为再次起诉正常应该判离。需要的话,到时找合适的律师帮你处理。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咨询完毕请及时采纳结束咨询。
如果分居两年是不是不能与他和他家人有任何联系包括孩子吗?若两年都没联系孩子我算违法吗
追答分居主要指夫妻不共同生活,不是说不和孩子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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