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19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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